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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知名商标的几种情况

作者:山西泰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9 08:12:00

如果企业的运营或使用时触犯了某些规定的话,其升格商标会被罚下降为普通商标,甚至直接被商标局撤销,我们都知道,商标对于企业来说,不但是无形资产,而且还能将无形资产转为有形的经济利益,而商标的好坏以及其知名度,在其产品同行中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消费者通常会选择带有商标的产品,而同样带有商标的产品,消费者也会选择更为知名的商标产品作为选购依据,所以商标对企业来说,其作用随着推广和使用年限的增加越发的重要,而且商标还是一个企业的门面,商标的价值越高、知名度越高其代表着企业的整体形象越高。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争相注册商标并致力于将其发展成三大名商标。但是商标在注册后以及升格为名商标后并不是刻意高枕无忧,如果企业的运营或使用时触犯了某些规定的话,其升格商标会被罚下降为普通商标,甚至直接被商标局撤销,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具体都有哪些情况。

撤销知名商标的情形:1、其知名商标是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认定的,其知名商标将会被撤销;

2、其知名商标在六年有效期满后未申请重新认定的,其知名商标将会被撤销;

3、其知名商标的拥有者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或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以及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其知名商标将会被撤销;

4、使用已认定的知名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将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通报或者罚款甚至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的商标;

5、其商标所属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其知名商标将会被撤销。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知名商标一旦被撤销,那么从该商标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认定为知名商标。

随着商标在社会上的不断普及,我国商标行业和山西商标注册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商标注册业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一些企业在商标注册前应充分了解商标知识。这样做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而且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企业商标注册应遵循哪些原则?在商标注册时间上,要注意前瞻性原则:很多企业认为自己使用的商标是自己的,往往先使用商标再注册,有的甚至不注册商标。

这与中国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中国企业应强化“早申请、早注册”的商标注册意识。在认定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时,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我国商标法将商标注册分为四十五类,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类别,因此,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必须按照自己的行业进行商标注册。我国许多企业的注册商标与实际使用的产品不尽相同,导致《商标注册证》在实践中没有任何意义。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充分注意和避免这些问题。在商标注册的标志设计中,要遵循意义原则:所谓意义,主要是指商标必须标明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使其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属性。在法律层面上,商品/服务中没有使用显著性标志,它只能成为一种符号,而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商标。覆盖原则应体现在商标注册的地域范围上:中国企业在商标注册中应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注册,例如,如果想从事对外贸易,这样的小编辑建议企业在他们注册商标,这对企业的利益有很大帮助,也可以保护自己企业的品牌标识。

在商标注册的决策权上,应坚持独立性原则:由于商标注册的专业性,我国许多企业为了提速、省事,通常会将自己企业的商标注册事务全面委托给商标代理机构。建议这样做一个小汇编,因为商标注册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如果一般企业不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部门,这方面很难完成。但是,企业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工作,并不意味着将商标扔给代理机构。它还需要与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沟通,以便商标代理机构了解企业的需求,并确定申请注册的类别。

公司类型有很多,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一种,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一、名称核准:

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应企业名称、投资额、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事宜);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设立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3、企业住所证明、(所有权及使用权文件)租赁协议(复印件);注册公司小编注: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4、出资额:货币出资(存单、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它产权作价数额;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家庭成员签字)。

5、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

(1)行业审批文件(建筑资质证明等);

(2)专营、专卖审批文件(香烟等);

(3)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卫生许可等)。

6、委托代理人文件

(1)投资人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在当前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性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某项技术在某些时候是公民完成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类作品统称为职务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a.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b.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c.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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